1月5日晚間,國家生態環境部正式印發《
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簡稱:《辦法》),全國碳
排放權交易及
市場建設迎來紅頭文件,并將在2月1日起正式實施。
就在文件下發的前一天,生態環境部部長黃潤秋表示:2021年將啟動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建設,并逐步擴大覆蓋行業范圍,豐富交易品種和方式。“我們選擇一些典型行業,
電力行業有2000多家企業,會在比較短的時間之內,把相關的碳排放配額下達到這樣的一些企業。”
黃潤秋部長的話音剛落,碳排放管理辦法便落地。這是我國自2011年11月份啟動七個省市作為碳排放交易試點地區,以及2014年12月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辦法》之后,我國碳排放工作的又一重大里程碑。
那么,本次《辦法》中有哪些重點和亮點?在30?60碳目標藍圖下,我國的碳排放交易市場建設還有多遠的路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