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數據是交易根基
2008年8月,
北京環境交易所和上海環境能源交易所分別在京滬兩地正式掛牌成立,我國
碳市場由此啟動;2011年起,先后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湖北、
福建、
深圳7省市開展碳交易試點工作;2020年12月,生態環境部發布了
碳排放權交易相關辦法和配額分配方案;2021年7月,全國碳交易市場正式啟動。
可以說,碳市場是一個完全由
政策設計出來的機制,試圖通過利益驅動企業主動
減排。
因為單從財務角度,一家盈利性企業在其經營周期里幾乎不會考慮長遠氣候災難或者能源戰略安全,但新能源的使用成本相比傳統化石能源始終是高的。
要大規模減排,國家就必需迫使企業額外承擔能源轉型的成本。
于是,碳交易市場誕生了——企業超額的排碳量需要買,減少的排碳量可以賣,誰污染誰付費。
生態環境部最新印發的《碳
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凡是碳排放在2.6萬噸二氧化碳以上的企業都要分行業、分批次納入碳市場。
試點多年,目前我國已初步建立了企業碳排放核查(
MRV)體系和 “配額清繳(CEA)+自愿減排量(
ccer)”的交易體系。
其中,碳排放數據是決定企業是否被納入碳市場、能獲得的配額數量的關鍵,某種程度上也意味著資產。
但它不能像電表一樣直接計量,要通過一系列規則計算得出。也正因為復雜且非標,所以,碳數據的準確性和公平性就成了整個碳市場的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