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氣候變化事務特使劉振民于5月22日至23日在布魯塞爾與歐盟有關官員舉行了中歐氣候變化事務磋商。劉振民認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落實《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簡稱《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的目標、原則和要求,降低關稅、減少壁壘,促進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能夠為全球綠色低碳產業的蓬勃發展提供良好的國際環境,有效促進綠色低碳技術的創新和普及。碳邊境調節機制本質上是一種單邊措施,不符合《公約》及其《巴黎協定》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有損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集體努力。從貿易角度看,碳邊境調節機制也不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將對中歐經貿關系造成不利影響。